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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社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5-10-27 16:06 |  来源: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工作需要,市供销社拟选聘中介机构参与市供销社出资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等要求,对黄鹤楼茶业(武汉)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黄鹤楼茶业(武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止2024年底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7962.77万元,营业收入2605.07万元。领导人期间20211月至20257

二、项目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工作,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项目实际到位主要人员与提供资料拟派出主要人员一致,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指派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当经验的专业人员,熟悉项目业务及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四)按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费用预算

费用预算为人民币伍万元,高于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五、提供资料

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和内容

(一)报价单(附件1);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拟派出项目组主要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类似工作经历及证明资料(相关类型的报告样本2个,请隐藏项目单位关键信息)等。

六、提交时间、地点

2025103116:00时前,将相关资料(打孔装订即可)加盖公章密封份,交至江岸区天津路28号武汉市供销社办公楼204室。逾期未送达资料视为放弃。

市供销社将另行组织评定,择优选定中介机构,并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果,公告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廖蕾     电话:027-8283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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